实训安全
实训安全

金工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金工实习是一门实践性技术基础课,是大学生在校内学习期间重要的工程训练环节之一。学生通过金工实习学习有关机械制造的基础知识,培养工程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在金工实习过程中,学生应尊敬师傅和教师,虚心向指导老师学习,在实践中学习;严格遵守中心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记律,加强组织纪律性;爱护国家财产;培养团结互助精神;培养劳动观点和严谨的科学作风,认真、积极、全面地完成实习任务。

第二条 实习过程中,学生要进行各种操作和开动各种生产设备,接触机床、砂轮机等,为了避免触电、机械伤害等工伤事故,实习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工艺操作规程,努力做到文明安全实习,自觉遵守实习管理制度。为了贯彻上述要求,特作以下规定:

第二章  指导老师安全工作制度

第三条 全中心职工应认真执行有关安全实习、劳动保护的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第四条 入中心新指导老师必须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准上岗。电器、电炉、焊接指导老师等特殊工种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上岗。

第五条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指导老师要把发瓣放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戴手套操作。不准穿拖鞋、赤脚、戴头巾、围巾工作。工作中,应精力集中,坚守岗位,指导老师必须先于学生进入实训场地,离开时必须后与学生离开实训场地。

第六条 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专人监护。停电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电工负责人在合闸前必须在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非工作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或线路。

第七条 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他物品。要按规定配备、更换、维护消防器材。

第三章 实习安全制度

第八条 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实训区的安全制度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听从实习教师及指导师傅的指导。

第九条 学生在各实训区实习时,必须穿工作服,女同学必须带工作帽。女同学不准穿裙子、高跟鞋、凉鞋,男同学不准穿短裤、背心、凉鞋、拖鞋上岗操作。违反规定者禁止进行实习。

第十条 实习时必须按各工种要求穿好带劳保防护用品。

(1)机加工(包括钳工钻孔):必须戴防护眼镜及安全帽;

(2)铸造浇注:必须穿劳保皮鞋,戴防护眼镜及安全帽;

(3)电焊:必须穿劳保皮鞋,戴电焊手套和电焊面罩;

(4)锻造操作:必须穿劳保皮鞋。

第十一条 不准违章操作;未经允许,不准启动、扳动任何非自用的机床、设备、电器、工具、附件、量具等。

第十二条 实习期间不得串岗,不准在实训区内追逐打闹、喧哗。不准攀登墙梯和任何设备;

第十三条 操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不准与其它人谈话,不准阅读与实习无关的书籍和玩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

第十四条 爱护国家财产,维护保养好机器设备和工具、夹具和量具等。实习期间,应保持工作场地清洁、整齐和卫生。使用过的机床、设备和工具、夹具和量具要摆放整齐,丢失及非正常损坏的物品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五条 实习学生在下班前10分钟内,将所使用的机床、设备及实训场地擦试、打扫干净,并按规定给予保养。

第十六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批评教育;不听从指导或多次违反的,责令其检查或暂停实习;情节严重和态度恶劣的,实习成绩不予通过。

第四章 组织纪律

第十七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各工种实训区。

第十八条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期间的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对迟到、早退者,除批评教育外,在评定成绩时要酌情扣分。无故不参加实习者取消实习成绩。

第十九条 病假要持学校医院证明。实习过程中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经教务处、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以及工程实训中心批准。具体方法如下:

(1)请假在一小时以内的,由该工种指导师傅批准;

(2)请假在一天以内的,需持由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同意的请假单,并报请实训中心主任批准;

(3)请假超过一天的,需持由教务处批准的请假单,并由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同意,报请实训中心主任批准;

第二十条 实习期间一般不参加与实习无关的社会活动,遇全校性活动或体育比赛等必须持有关部门的证明并报请教务处批准,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实训中心备案。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实习中的缺勤情况作为总评成绩的依据之一。

 

实训中心安全应急预案

 

为保障实验教学中师生的安全,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华南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从中心实际出发,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并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和实施,进行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一、领导小组

1.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学院院长(中心主任)

副组长:学院副院长(中心副主任)

成员:中心安全员、办公室人员

2.职责分工

实验室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指导教师和操作人员都是事故处理的责任人。单位主管为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全体人员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熟知本预案内容并能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二、应急原则:

1、先救治,后处理。

2、先制止,后教育。

3、先处理,后报告。

三、火灾控制与人员疏散应急预案

1.“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

发生的火灾较小且可以控制时,现场人员应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并立即向单位主管领导报告。若火情不能有效控制时,应马上向学校保卫处或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2.应急疏散程序

在场的教师应根据起火的部位和疏散的路线,在疏散通道楼梯口布置好疏散引导员,引导人员疏散。

3.烧伤急救处理

烧伤发生时,最好的救治方法是用冷水冲洗,或伤员自己浸入附近水池浸泡,防止烧伤面积进一步扩大。

四、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危险化学品主要是指(1)易燃、有毒气体;(2)易燃、腐蚀、有毒液体;(3)化学废液及废旧试剂;(4)存放在生物、化学类实验室的剧毒化学品包装物等等。

实验室一旦发生了火灾切不可惊慌失措,应保持镇静。首先应立即切断室内一切明火源和电源。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正确地进行抢救和灭火。常用方法如下:

1.可燃液体着火:立即拿开着火区域内的一切可燃物质,关闭通风设施,若着火面积较小,可用抹布、湿布、铁片或沙土覆盖,隔绝。覆盖时动作要轻,避免碰坏或打翻盛装可燃溶剂的玻璃器皿,导致更多的溶剂流出而扩大着火面。

2.酒精及其它可溶于水的液体着火,可用水灭火。

3.汽油、乙醚、甲苯等有机溶剂着火,应用石棉布或砂土扑灭,绝对不能用水。

4.金属钠着火,用砂土覆盖灭火。

5.导线和电器外壳着火,不能用水及二氧化碳灭火器,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灭火器或覆盖灭火。

6.衣服烧着时切忌奔走,可用衣服、大衣等包裹身体或躺在地上滚动灭火

当发生化学废液及废旧试剂外泄时,应立即报告该实验室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及时处理。救援人员首先从室外总闸切断电源,佩戴个人防护用具,然后迅速开门窗通风,在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之后对泄漏源进行控制处理。

五.触电事故应急处理

发现触电事故的任何人员都要在第一时间抢救触电者,必要时要打120求援,同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1.触电解脱方法

(1)切断电源。若一时无法切断电源,可用干燥的木棒、木板、绝缘绳等绝缘材料解脱触电者。

(2)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身体裸露部位。尽量避免触电者解脱后摔倒受伤。

2.现场急救方法

(1)触电者神智清醒,让其就地休息。

(2)触电者呼吸、心跳尚存、神智不清,应仰卧,周围保持空气流通,注意保暖。

(3)触电者呼吸停止,则用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用体外人工心脏挤压维持血液循环;若呼吸、心脏全停,则两种方法同时进行。

注意:现场抢救不能轻易中止抢救,要坚持到医务人员到场后接替抢救。

      (4)触电事故发生后,单位应立即在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抢救现场的正常秩序,警戒人员应当引导医务人员快速进入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