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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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实训中心实训区开放管理办法(试行)

为充分发挥实训中心的资源优势,促进教学改革,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人才的培养,规范有序地做好教学实训区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开放的原则和意义

1. 实训中心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 实训中心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是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2.实行实训中心开放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实训中心资源,充分发挥实训中心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为学生提供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空间,是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的有效措施。

3. 实训中心开放工作应贯彻"面向全校、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究实效"的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

实训中心开放的条件和形式

1.本规定所指的开放,是指学实训中心各类实训区,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对本校学生的开放。

2. 实训中心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学生参与的各类大赛项目、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学生科技活动项目等,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模式。

二、实训中心开放的组织与实施

1. 实训中心开放工作在学院分管领导下,由实训中心组织实施。

2. 实训中心的开放由项目的指导老师或项目负责的学生提出申请,并填写《实训中心开放项目申请表》,由各学院对申请的开放项目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开放实训项目报实训中心审批后实施。

3.各开放实训区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训内容做好准备工作,并配备实训指导老师。指导教师应对实训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要有预案、论证,并向学生提出防范;

4.学生进入开放实训区前,应进行安全教育,阅读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准备好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训准备工作。

5.学生进入开放实训区,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区的各项操作规程。损坏仪器设备的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在实训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要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的记录。

7.实训结束后,指导教师必须要求学生整理仪器设备,搞好清洁卫生,同时检查仪器、工具等完好,如发现有损坏等,应填写《仪器损坏、维修和丢失记录本》,报主管部门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实训中心负责解释。